《屏東》山坡地超限利用 上百件未結案
2015/08/06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山坡地超限利用違規檢舉案累積一百四十件,未結案數達一百零六件,未結案率為七十五%,居全國二十二縣市之冠,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要求屏東縣政府盡快依規定裁處或輔導改正,以免招致行政怠惰非議甚至遭監院糾正。
縣府︰輔導轉耕為主
縣府主管機關表示,屏東絕非山坡地超限利用最嚴重縣份,因考量農民生計,儘可能以輔導轉耕代替開罰,才導致未結案率偏高。
根據統計,屏東縣山坡地超限利用情形幾乎都集中在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共一百八十四筆,面積約七十六公頃,其中獅子鄉從九十九年起陸續累積了一百二十筆,面積約四十六公頃,屏東縣政府限期在去年七月十五日前改善,但過了改善期限也未開罰。
水保局認為,近年來台灣山坡地崩坍及土石流災害頻傳,地方政府應有所作為,針對山坡地違規開發行為加強查報及取締。
縣府原民處昨天表示,屏東縣違規形態幾乎是違反土地使用類別,在編定林業用地的坡地種植芒果或其他作物,但農民都是為了生計,並非濫墾濫伐大興土木,農民曾請求變更為農牧用地,但礙水保法規,改編機會不高。
原民處指出,若依法令開罰,最低從六萬元起跳,未在期限內改善,得連續開罰,但開罰非必要手段,六萬元對農民是沈重負擔,除非惡性重大,否則仍以輔導轉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