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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議員打老婆 判拘役15天賠10萬

縣議員吳亮慶。(記者李立法攝)

縣議員吳亮慶。(記者李立法攝)

2015/07/28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吳亮慶與擔任書記官的廖姓妻子家暴傷害案件鬧上法院,吳亮慶被依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5天,還要賠償受傷的妻子10萬3500元。

縣議員吳亮慶與擔任地檢署書記官的廖姓妻子感情不睦,去年3月29日上午,夫妻倆在長治鄉住處發生衝突,因肢體拉扯導致妻子手、腿及背部多處挫傷,吳亮慶並氣得在屋前以「三字經」辱罵妻子。

書記官妻求償122萬3500

妻子事後到醫院驗傷,狀告丈夫傷害及公然侮辱,並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要求吳亮慶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撫慰金共122萬3500元,檢方訊後將吳亮慶起訴。

吳亮慶坦承在拉扯中造成妻子受傷,他同意支付妻子醫藥費2萬3500元,但無法接受妻子提出的120萬元高額精神賠償金,請求法官予以駁回。

法官認為吳亮慶的傷害犯行,造成妻子腳部受傷生活不便,又任意以三字經羞辱妻子,導致妻子身心受創,刑事部分處吳亮慶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判處吳應賠償妻子10萬3500元,可上訴。

吳亮慶︰家務事不想多談

吳亮慶對於判決感到無奈,他表示,家務事他不想多談,刑事部分,他已繳納罰金,民事部分,只要對方不上訴,他也不會上訴,並強調此事不影響他的選民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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