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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競選總幹事》黃澄清涉賄選案 月底宣判

2015/07/16 06:00

〔記者蔡文居、黃文鍠/台南報導〕去年底台南市三合一選舉,議長李全教參選玉井區議員,競選總部總幹事黃澄清等人因涉及為李全教賄選,被南檢提起公訴;據了解,全案將在七月三十一日宣判,由於涉案的多名被告都已自白認罪,法界預料黃被判刑的機率相當大,後續是否對民事當選無效造成影響,值得觀察。

現任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是李全教競選市議員時的競選總部總幹事,檢方查出,黃與李麗華、康清良等人針對特定選區,以每戶五千元代價買票。今年一月起訴三人及兩名賣票選民,其中兩名選民已於五月遭判刑有罪確定。

雖然全案還有黃澄清等三人尚未宣判,但據了解,包括李麗華及康清良都已在庭訊中認罪,情況發展對黃相當不利。因此黃動作不斷,先在六月十一日控告公訴檢察官吳梓榕與證人串證,原本台南地院六月二十九日要辯論終結,黃又以腸絞痛為由請假;庭期延到七月七日,黃澄清又當庭質疑法官偏頗,聲請法官迴避,想援以李全教模式,暫停審理。但因賄選屬刑事案件,與民事當選無效不同,沒有法官迴避之必要,當日辯論終結,法官訂七月三十一日宣判。

黃澄清昨在台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泣訴遭到羅織罪名,「台灣沒公理!」隨後赴台南市忠義路天公廟發誓,以證明清白。台南地檢署則表示,檢方一切依法辦案,證據到哪邊就辦到哪邊,並無黨派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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