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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車占位「霸道」 新制重罰

板橋江翠公五公園旁停車場,遭無牌車停放占用。(記者陳韋宗攝)

板橋江翠公五公園旁停車場,遭無牌車停放占用。(記者陳韋宗攝)

2015/07/07 08:00

記者直擊 多處皆可見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民眾常檢舉無牌車占用路邊停車空間,因無牌難追車主、報廢車認定不易,車主得以鑽漏洞,民眾轉而抱怨公部門「縱容無牌車霸位」!七月一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警方可當場舉發,並加重罰則,但記者直擊,市區路邊停車格、公有停車場,皆可見無牌車蹤跡,剝奪一般用路人停車權益。

警方可當場舉發拖吊

民眾投訴,六月時發現停車格被占用,通報警方拖吊,警方稱無牌不能直接拖吊,通報環保局報廢處理,環保局須貼單公告七天,無人移車才能拖。投訴者說,無牌車主只要三不五時移車,就能鑽法律漏洞,長期占位,「也有車主想規避停車費而『拆牌』,環保局更不敢報廢。」

記者日前於板橋、中和了解無牌車占用情形,發現光中路停車格、江翠公五公園旁停車場、樂群新村免費公共停車格,都有無牌車停放,且車輛外觀均無明顯事故、銹蝕、污損痕跡。

引擎號碼可追車主

據了解,市府雖早已公告禁止無牌車停放道路,但若移置保管,難通知車主領回;認定報廢,又可能遭車主抗議,造成過去執法不易。市議員何博文說,無牌車霸占道路,損害民眾權益,市府應積極處理。

環保局簡任技正程大維說,依民眾通報或主動巡查發現無牌車,會先判定是否屬廢棄車,達報廢標準公告七日後移置,若非屬報廢車,則轉由警察局舉發。據統計,環保局去年針對無牌汽車通報與巡查案量共計一千零四十一輛,實際移置僅二百七十輛。

規避停車費 小心被罰

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楊信毅澄清,引擎號碼就能追無牌車主,並非無法通知領回;過去若為堪用無牌車,停在車格由交通局處理,非車格則由警方取締。

楊信毅強調,七月一日起新制上路,無牌車停放道路,不論是否位於停車格,警方均可依法當場舉發拖吊,且新制罰則加重,可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罰鍰,一定會加強執法。

中和區光中路的路邊停車格也遭無牌車停放,且車況明顯非老舊報廢車。(記者陳韋宗攝)

中和區光中路的路邊停車格也遭無牌車停放,且車況明顯非老舊報廢車。(記者陳韋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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