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困擾 推銷、侵犯隱私最多
2015/07/05 08: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六至九月為畢業就業及求職打工旺季,但隨著社會型態演變,不少打著求職名義的業者,背後都隱藏著不同的目的,勞工局統計發現,勞工求職時最常發生的困擾,是徵才廣告不實以及求職者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新鮮人求職時要格外謹慎。
勞工局指出,廣告不實中,最常見的情況是假徵才真推銷,業者大登徵才廣告徵人,但實際目的是推銷商品(或課程)為主,這種行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依法最高可罰三十至一百五十萬元整。
此外,很多人求職時都曾遇過雇主詢問有無男(女)友、是否懷孕、近期有無結婚打算等與就業無關的問題,侵犯了求職者的隱私權。
勞工局提醒,就業服務法明定,所謂就業隱私是指求職者或勞工的生理資訊(基因檢測、HIV檢測等)、心理資訊(心理測驗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等),雇主除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並需有正當合理關聯,否則不能要求勞工或求職者提供跟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違反者雇主可能被罰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