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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交通新制上路 取締9件開車抽菸

2015/07/03 06:00

〔記者吳世聰、王善嬿/嘉義報導〕交通新制前天起上路,嘉義縣、市警察局到昨天傍晚,共取締九件開車抽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違規行為,勸導三十件,一名受罰的中年駕駛人錯愕地說「開車抽菸要罰哦」?處理員警回應「宣導很久了,已經開始執法」,使其默默簽收六百元的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施行,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六百元罰款;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胎紋深不符規定,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併排停車罰款提高至二千四百元。

另外,未領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罰款三千六百元到一萬八百元,汽車當場移置保管。警方表示,此條文可用於取締停於道路的無牌照廣告車輛。

嘉縣警局錄影蒐證,取締開車抽菸四件、勸導二件,告發併排停車二件;嘉市取締抽菸五件、勸導二十八件,併排違停三十二件。警方表示,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就直接開罰,如手持香菸還未點燃、或者點燃時旁邊無人車,只進行勸導。

市警局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提醒駕駛人,路邊如有機車停車格,汽車再停放靠近車道處,也算是併排違停,與汽車停車格旁併排都屬違停處罰範圍,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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