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議員候選人買票 2人判刑
2015/06/30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屆第二選區市議員候選人尤碧鈴(當選、無黨籍),其友人陳祈安(自身為里長候選人、當選、已歿、公訴不受理)、林諸培、陳金堂以每票五百元,向該區選民買票,期約支持尤碧鈴,台中地院判林一年十月、陳一年八月,附帶捐給公庫三到六萬,獲得緩刑三年;同案受賄者判刑三到四月,均獲緩刑二年。
陳祈安過世 公訴不受理
檢察官表示,當時查到陳祈安,他矢口否認買票,也查無他與尤碧鈴有何勾結買票之事實,此案並未對尤碧鈴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至於陳祈安則在當選後今年六月過世,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其被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也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林諸培、陳金堂與陳祈安為使尤碧鈴能順利當選市議員,一○三年九月間起,由陳祈安出資二萬元,交給林諸培,再由林或陳金堂陸續交給選民,總計買了約卅票,經台中市調查處查獲,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
審理期間被告均坦承犯行,法官判林諸培一年十月,緩刑三年,附帶應捐款公庫六萬元,陳金堂被判一年八月,緩刑三年,附帶應捐款公庫三萬元,其餘同案起訴八名受賄者,判處三到四月徒刑,均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