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友人性侵女友 燒死他判18年
2015/06/12 06:0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工人陳錫欣懷疑友人羅金龍告密,害他被警盤查,又稱羅性侵他的曹姓女友,去年8月陳男闖進宜蘭市羅男住處,趁對方熟睡,在其身體倒了近1公升甲苯後點火,嗆說「你今天死期到了」、「要乎你死」,羅被燒成重傷,送醫不治,宜蘭地院審結,判陳18年徒刑。
76歲羅金龍在宜蘭市金六結營區附近眷村租屋獨居,去年8月17日下午5點,他全身是火從住處光著身子奪門而出,跑到30公尺外巷口大聲求救,鄰居見他燒成焦黑,趕緊打110報案,剛開始以為引火自焚。
「是陳仔做的!」羅到院時還有意識,咬定是舊識陳錫欣(51歲)幹的,警方在案發處起出甲苯溶劑空罐,3天後在宜蘭中山公園把陳拘提到案。羅男全身40%面積燒燙傷,加上有心臟疾病,最後器官衰竭回天乏術。
陳錫欣與羅金龍曾聯手行竊,過去在眷村租屋比鄰而居,警方調查,陳疑不滿羅金龍告密,害他屢被警盤查,案發當天抵羅男住處,打開未上鎖的房門進入,取出身上甲苯倒在睡夢中的羅男身上,再以打火機點燃,眼睜睜看著羅全身著火才從容離去。
對於犯案動機,陳錫欣在法庭改口說,羅金龍性侵曹姓女友,他心生不滿登門理論,2人為此爭執,一氣之下就地拿起空瓶往羅身上丟擲,不料,瓶口流出液體,羅正在抽菸,引發火勢,他不知道瓶內裝有甲苯,更否認縱火。
全案仍可上訴
但陳錫欣供詞未獲採信,宜蘭地院合議庭認定犯行明確,依殺人罪處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