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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去向》砂石回饋金 卓蘭公所:沒亂花

2015/06/02 06: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縣議員陳春暖日前於議會質詢,卓蘭鎮鄰近大安溪,常常有砂石車出沒,帶來空氣、噪音、路面損壞等後遺症,鎮民不勝其擾,但回饋金直接進入縣府與公所口袋,如何運用鎮民渾然不知,她認為應該直接回饋到鎮民身上。

縣府:依法不能直接撥給鎮民

縣府水利城鄉處處長楊明鐃解釋,議員指的「回饋金」其實是行政協助費,每年約有八百五十七萬,卓蘭鎮可分得卅七%,法規明定需使用在水資源涵養、保育或溪流整治等與河流有關項目,無法直接移作社福支出或提撥給鎮民。

卓蘭鎮公所秘書徐士凡則說,公所都將經費用在興建駁坎、擋土牆等民生有關項目,並沒有亂花,而且一四○號縣道經常有砂石車出沒,這筆經費也會用來聘請農暇鄉親清理道路,完全符合規定。希望議員能進一步了解經費規定與用法。

陳春暖說,卓蘭鎮鄰近大安溪,砂石車造成許多負面影響,鎮民飽受困擾,她才會建議經費直接用在鎮民身上,彌補鎮民承受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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