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7萬欠債斷人手指 3男判重刑
2015/05/26 08: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陸煦平、黃士育、林志豪,因不滿陳男積欠7萬元債務,遂將陳男上銬囚禁;警方救出並逮捕3嫌,3嫌交保後竟逞凶揮刀,將陳男手筋砍斷,新竹地院依私行拘禁罪與重傷害罪,判處3人6年至6年5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陸煦平、黃士育、林志豪跟被害人陳男是洗車場前同事,陳預支7萬元薪水未還,接下店長職務的黃男決定糾眾追債;去年12月15日凌晨,3人將陳押到店內2樓上銬反鎖,陳男的呼救聲被一牆之隔的派出所所長聽到,順利獲救。
黃、林兩人被逮後,被依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黃獲2萬元交保、林被請回;不料兩嫌竟為此懷恨在心,隔天買好兩把西瓜刀、頭套及手套,準備找陳男報復。
深夜11點多,黃、林兩人由陸男開車載到陳男住處,摸黑闖入陳男2樓臥室;陸男拿手電筒照明,黃、林持西瓜刀朝陳狂砍數十刀,陳左腳、左手筋遭砍成重傷,左手遭斷2指。
陳男忍著劇痛,在血泊中打電話向呂姓工頭求救,工頭代為報警,警方趕抵時陳已意識模糊,但仍咬牙向警指控︰「是那票人幹的!」
法官發現,被害人身上有傷口超過20公分長,還有寬度超過5公分的;醫師表示,陳男左手將留下後遺症與永久性傷害。法官依私行拘禁罪與重傷害罪判處黃士育6年5月徒刑、林志豪與陸煦平均判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