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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遊學代辦業者 僅3成合格

2015/05/22 08:00

未開放中國大學 消費者當心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台北市法務局、教育局昨公布稽查登記在北市的留遊學代辦業者查核結果,約有七成業者未符合《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中國通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提供中國大學留遊學代辦,但教育部尚未開放業者仲介消費者到中國留、遊學,法務局呼籲消費者簽約須更謹慎小心。

留、遊學代辦爭議多,常見糾紛如安排的課程、食宿,與廣告差距甚遠。教育局指出,根據去年教育部的查核結果,全北市的留、遊學代辦業者,分別有一百七十一間、一百零三間,其中僅四十三間留學代辦業者及七間遊學代辦業者完全合乎《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其餘則部分合格、歇業,或未完成審查。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廣告、文宣,甚至是口頭說明,都構成契約,因此業者實際安排的行程,若與上述約定的內容有差距,即不合乎當初的約定品質,業者須依廣告、文宣內容改善,否則消費者得要求減少費用,甚者,可終止契約、請求賠償。

教育局股長陳秉熙說,對部分不合格業者,已命其限期改善;而尚未完成審查的業者,教育局也促請業者配合教育政策,主動申請查核作業。

陳秉熙還說,經查發現「中國通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有廣告行銷中國大學留學,並提供代辦,但教育部目前未開放業者仲介消費者至中國留學,所以「中國通」不受《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約束,提醒消費者簽約前須特別留意,以免發生消費糾紛,還求償無門。至截稿前,未獲得「中國通」的回應。

此外,陳信誠表示,留遊學代辦的定型化契約,業者不得片面恣意訂定,須依《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委任項目(入學許可、住宿申請、護照、簽證等)、委任期限、賠償責任、退費基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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