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不光榮排行 警局第一名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公務車帶頭違規,知法犯法!
其次為消防局 第三名環保局
新北市政府公務車一○三年被舉發的交通違規案共一千一百二十三件,其中警察局六百三十五件「居冠」,其次是消防局二○九件、環保局一○一件,登上不光榮的前三名,各局處可以執行公務為由申訴並撤銷罰單,甚至市長朱立倫的座車也因為高速公路ETC儲值金額不足、扣款不成逾期未繳,被多次舉發,議員痛批,行政機關帶頭違規,觀感不佳,成為最糟糕的不良示範。
超速、未檢測、違停為大宗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集人鄭金隆指出,行政機關常認為公務車有「免死金牌」,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若在執行公務的緊急情況違規,情有可原,但從違規態樣來看,以超速四百四十七件、未依規定定期檢測車輛兩百五十一件與未依規定臨時停車一百九十九件為大宗,市府帶頭違法,如何讓民眾心服口服?
民進黨團副召集人許昭興表示,一百年至一○三年公務車違規案件居高不下,有逐年增加趨勢。甚至市長朱立倫公務車去年七至八月間,因為ETC儲值金額不夠扣不到款,被舉發十九次,事後司機又忘了補繳,也被開了數張罰單。
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楊信毅說,偵防車或警用汽機車違規情形多為超速、闖紅燈或未依規定開啟警示燈,若公務需求被舉發違規,可提具勤務表或工作紀錄簿等文件申訴,約八成罰單可撤銷,若非公務需求,駕駛人須自行繳納罰款,並記申誡或記過處分。
消防局秘書室股長許佳雯解釋,消防局以救災、救護為重,平均每天有四百至五百件救護案,因應勤務需求,部分車輛違規超速或違規變換車道,另外還有未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繳納通行費等,將加強宣導請同仁遵守規則。
環保局簡任技正程大維表示,將要求隊員檢討改善,並自行繳納罰鍰,若情節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會按工作規則懲處,另透過勤前教育與職業安全講習場合持續宣導。
若因公務需求可撤銷免罰
秘書處長吳清炎說,去年七至八月市長座車違規,是因司機疏失忘記儲值ETC,導致行經高速公路匝道未繳交通行費,目前費用皆已繳納完畢,逾期未繳交的罰單由駕駛人負責。
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強調,公務車違規責任須歸咎駕駛人,依規定,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及工程救災車執勤途中有違規情形,可申報公文,檢附派車單、工作日誌或勤務表等證明文件提出申訴,申訴成功得撤銷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