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誘93歲翁投保 157歲才能領錢
保險業務員詐欺被訴
〔記者余瑞仁、李容萍/桃園報導〕真的是騙很大!桃園市38歲三商美邦人壽公司業務員莊渝芳,101年間獲悉93歲的趙姓榮民想購買人民幣賺利息,涉嫌對趙謊稱保險的利息較高,可按月收取7000元利息,且1年就能取回本金,卻在趙翁交付727萬元支票後,用自己當要保人,為她與丈夫及3名未成年子女購買6年期終身壽險等5張保單,趙翁僅是「受益人」;其中一張年金型保單,趙翁得「活到157歲」才看得到錢,昨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輔導員表示,趙姓老榮民是陸軍上士退伍,獨居在大溪,月領1萬4150元就養金,但他身體硬朗,每天都出門撿拾回收物,平日更是省吃儉用;但自從3年前受騙後,就對陌生人充滿不信任,常把「騙子」、「王八蛋」掛在嘴邊,榮服處人員好不容易才問出原委。老伯伯直說:「我要告她!」還說:「把錢要回來後,要再買間房子,百歲以後就捐給國家。」
檢方起訴書指出,莊女常在中壢地區招攬保險,101年間,她獲悉趙姓榮民想買人民幣賺取利息,開始刻意親近,還認趙翁當「乾爺爺」,對他誆稱買保險可按月收取7000元利息,1年後就可收回本金,趙於是開了張727萬元支票給莊女買保險。
不過,趙翁早逾投保年齡上限,莊女涉嫌在要保書填寫趙翁是他的「祖父」,由她自己為要保人,自己與丈夫及3名未成年子女則為被保險人,趙為受益人,投保4張每年需繳105萬元至148萬元不等的6年期「祥富增額終身壽險」;另投保1張躉繳219萬元的年金型保險,趙翁雖看不懂保單內容,但相信莊女所言就簽名了。
檢方說,躉繳年金保單約定「年金開始給付日」為民國168年,等於趙翁得「活到157歲」才看得到錢;另4張保單6年到期,後5年仍得各繳507萬元保費,根本非趙翁所能負擔。莊女因做成這5張保單,獲得100多萬元獎金。
壽險公司已與翁和解
但莊女事後並未按月給付趙姓老榮民7千元利息,等到1年期滿後,老榮民要求她返還本金,莊女才坦承得連續繳費滿6年才能拿回本金,老榮民憤而提告詐欺。
檢方調查後,昨依詐欺罪嫌起訴莊女;而保險公司接獲投訴後,已與趙翁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