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水污法新制首罰 2廠勒令停工
2015/03/28 06:00
〔記者吳俊鋒/仁德報導〕市府環保局昨天執行「暗光鳥專案」,分別在仁德、官田稽查到鋁錠與皮革等製造廠非法排流,除了採樣蒐證,準備加重開罰之外,也要求立即停工,這是水污染防治法二月四日修訂後,台南援用取締的首例。
環保局表示,在仁德區遭查獲的鋁錠工廠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卻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可處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下罰鍰,且停工處分。
環保局強調,水污法修訂前,罰鍰僅六萬到六十萬元,還不能要求停工,現在可以嚴格執行,稽查人員已在工廠排水口採水檢驗,若污水超過管制標準,將另依水污法規定再處分。
至於官田的皮革廠,根據環保局資料,今年一月下旬已被查獲偷排污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罰款,這次又遭夜間突襲,逮到違法稀釋廢水偷排,將依新修訂水污法重罰,可處新台幣兩千萬元以下罰鍰、勒令停工並追繳不法利得。
環保局重申嚴格執法的決心,持續加強暗光鳥專案的稽查行動,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而民眾若發現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可通報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將立即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