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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採購弊案 檢促52校提供資料

2015/03/28 08:0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檢調本月十八日針對「一○二年改善教學環境設備採購案」,以證人身分約談九所學校的十位校長及總務主任後,日前再發函給五十二所學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全案有擴大趨勢,教育人員「剉咧等!」

因教育局要求校長先打簽呈上報市府,不要急著給資料,否則未經核准就交出資料,依規定會被記過處分。此舉讓校長擔心若太慢交出資料,恐惹檢調生氣而被從證人轉列被告,立場很為難。

法制局強調,這道市府內規主要是保護公務員,避免他們因不了解法律專業用語而給錯資料,也是配合調查的謹慎作法;只要校方以「最速件」簽呈,透過教育局轉法制局過濾,再上報府本部核准,應該不會延誤時效。

高雄市議員每人每年有一千兩百萬元的「地方服務建議經費」建議權,其中學校採購案疑有人謀不臧問題,導致現任議員、卸任議員、服務處主任、廠商,以及學校校長、主任共卅七人,於十八、十九日陸續被約談,前議員韓賜村及賴姓業者遭限制住居。

教育局得知檢調再發文要求五十二所學校提供資料後,安排法制局長許乃丹出席主管會議宣導,法制局另派人到國小總務主任會議說明,希望保障相關人員權益。

教育局強調,將在校長及主任會議、訓練課程中,增加宣導市府相關內規及對刑事案件的因應之道,避免教育人員慌張失措,造成不必要困擾;至於第一波被約談人員,已補足相關行政程序,不會被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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