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互鬥 議會退21民生法案
〔記者盧姮倩、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議會去年修改議事規則,首次明定台北市政府提送法案跨屆不續審,將法案大清倉,成績固然亮眼,但藍綠議員相互杯葛、利益關係角力,攸關民生權益廿一件法案全退回北市府,不乏是舊法案「卡關」。有資深議員感嘆議員不認真,也有議員指責市府法條制定空洞、草率,才該檢討。
過去議會尚未議決草案,儘管議員任期屆滿,仍可跨屆續審,導致積案過多,影響效率,條文結構早不符合後來時空背景。去年市議會通過舊有法案跨屆不審,法案清倉,退回未通過的草案,讓市府、議員決定是否更新重提。
放煙火要申請 草案躺10年
二○○四年提出《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草案躺了十年,規範專業爆竹煙火與一般民眾施放的升空類煙火等,須申請許可才能放,否則最高罰十五萬元。「市議會法規活字典」前市議員林晉章說,該草案訂定選舉不得燃放鞭炮,遭議員阻擾,也有人認為違背風俗民情,反對聲浪不斷,才遲未通過。
林晉章說,《台北市光害防治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氣候變遷調適自治條例》草案都被退,主因出在市府條文空洞。台聯黨北市議員陳建銘也說,《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跟不上時代變遷,例如住宅區能開設機車行,可以修理機車但不能賣機車,造成民眾權益損害,根本是惡法。
國民黨北市議員李彥秀表示,部分草案提交過於匆忙,未經公開討論,公告後恐引發民意反彈,如光害防治條例,每個人對光害認定不同,須審慎評估標準。
不過,一位資深議員說,去年即使法案大清倉,成績是歷屆來數一數二,但碰到選舉,議員出席率低,或不認真了解法案,才會造成法案擱置狀況重複發生。
招牌光害開罰 草案將重擬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光害陳情案件居高不下,有立法需求,已著手重擬法案,儘早送到市議會「闖關」。消防局說,通盤檢討參考其他縣市做法,兼顧風俗民情與安全,將擬新版爆竹煙火草案。都發局則說,土管自治條例修正案內容有的是配合中央法令、有的是民意需求,市長沒有意見,近期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