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請友代開車 掛失竊車牌被抓
2015/03/02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有夠衰!只差一步就到家,黃姓男子酒後請友人充當代理駕駛開他的車送他回家,未料在家門口碰上警方臨檢,雖然沒有酒駕,卻因為懸掛失竊車牌被依竊盜罪移送。
設籍雲林縣虎尾鎮的28歲黃姓男子,因為喝酒喝到昨天清晨5時許,酒後不敢開車,請友人充當司機載他回家,未料就在自家門口碰上警方臨檢,警方比對車牌號碼,發現該車牌早在去年3月底就已報失竊,且車裡全是酒臭味,以為駕駛酒後駕車,調查後得知開車的吳姓男子並未喝酒,反是黃男醉醺醺地坐在副駕駛座。
黃男供稱,因為經常往返台中和虎尾,為了躲避測速照相,上個月從臉書得知有網友要賣車牌,才花5000元購買更換,辯稱根本不知道該車牌是失竊的車牌。
警方除依竊盜罪將黃男移送,並進一步追查該網路如何出售車牌,並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車牌,避免誤觸法網,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