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就讀幼兒園 明起報名3天
2015/03/01 08:00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為鼓勵學前身心障礙幼兒接受早期教育,台北市教育局明日至四日,辦理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報名作業,提醒有需求的家長,在這三天的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向北市十二行政區承辦學校報名。
凡設籍台北市或居留台北市的外籍、華裔(需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二歲以上未滿六歲的身心障礙幼兒(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日至一○二年九月一日出生)均可報名。
教育局指出,報名後會依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及現況能力進行評估,再安置幼兒於適當班級,普通班、特幼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身心障礙幼兒安置入園順序依年齡為五歲至二歲。
教育局表示,有需求的家長需攜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幼兒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影本、重大傷病證明正影本,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的早療評估報告書或半年內診斷證書,至十二行政區承辦學校報名,視障幼兒須出具半年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書,聽障幼兒需提供診斷證明,並附半年內裸耳及配戴助聽輔具後的聽閾值報告書。
結果於五月八日出爐,詳情可電洽教育局特教科1999轉6346,或上教育局特教科網頁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