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旁性侵女兒 狼父被判刑6年
2015/02/07 08:00
〔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1名少女從13歲起被父親性侵,持續1年多,因受不了心理壓力將事情告訴姑姑,結果姑姑竟說,「難道妳希望爸爸被關嗎?」其他家人也都不願處理,只好透過學校報警,她在法庭上對父親淚訴,「我不要你被關、賠償,我只要一個道歉!」新竹地院判狼父有期徒刑6年。
姑姑知情不願處理
狼父從101年5月起,趁少女在睡覺的時候襲胸、撫摸陰部、進而性侵,有次少女躲到弟弟房間睡,狼父顧忌正在用電腦的弟弟,還將熟睡的少女抱回她房間性侵,甚至直接在睡著的弟弟旁邊性侵少女。
少女只要一個道歉
少女因怕被打,裝睡不敢反抗或故意翻身,後來受不了心理壓力,哭訴透露給同學、弟弟知道,為了不再受到性侵告訴祖母,祖母轉告少女的2名姑姑,姑姑卻說報警會害到爸爸,「難道希望爸爸被關嗎?」
狼父在庭上辯稱少女經常不服管教又說謊成性,之前因為手機的事被他責罵,才故意捏造事實;少女則說,「可以不要讓他被關嗎?對我來說他就是有做這件事情,如果他否認,我就不想認他當父親了,但我希望他可以幫我照顧好弟弟!」
法官認為,少女對性侵過程指證歷歷,也證實曾向同學及家人求援,並通過測謊,依對少年趁機猥褻、趁機性交等罪判狼父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