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林公所29名約聘員被裁 要求復職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萬榮及秀林兩個鄉公所裁減臨時及約聘僱人員,均遭到民意代表強烈抗議,不過萬榮鄉代理鄉長所裁撤的人員,因鄉長屬縣府派任代理性質,全數獲得縣長要求恢復原職;但秀林鄉公所則屬鄉長權責,雖然昨天前往縣政府陳情,要求比照萬榮鄉回復原職,但縣府強調屬鄉公所權責,縣政府愛莫能助。
赴縣府陳情 盼比照萬榮鄉模式
秀林及萬榮兩個鄉,在新任鄉長上任後,均發生裁減臨時及約聘僱人員情事,萬榮鄉公所因為鄉長徐金生早年的案件關係,上任即遭停職,由縣府派任許玉盛擔任代理鄉長,但是他上任後,率先裁掉十八名臨時及約聘僱人員,引起鄉代陳情抗議,縣長傅崐萁返國後,下令要求代理鄉長讓所有員工恢復原職。
秀林鄉公所則在鄉長李春風上任第二天,下令裁掉廿九名的臨時及約聘僱人員,也引起鄉代林一郎、陳孝誠等人不滿,日前已率被裁人員前往抗議,但鄉長李春風不為所動,昨天上午轉向縣政府向縣長傅崐萁陳情,希望能比照萬榮鄉予以撤銷。
鄉代林一郎說,鄉長李春風裁員的目的,純粹是選擇恩怨,他才會率員前往公所及縣政府抗議。
他也說,廿九人在鄉公所服務期間,雖然工作繁重仍克盡職責,年年考績甲等,然而李春風上任後,馬上被迫簽立一紙一個月份工作契約及苛刻的離職書,年關將近不知道要如何過年?
秀林鄉公所昨天否認裁員是因為選舉恩怨,主要是鄉長李春風為樽節公所開支所做的決定,一切均依法、依權責處理。
民政處:裁量權在公所 盡力協調
縣政府昨天由民政處副處長蕭明甲代表接下陳情書,但並未承諾縣政府會撤銷鄉公所的決定,僅強調會居中協調處理;不過,縣府人員私下表示,依據地方自治法,人事裁量權在鄉公所,縣府只能盡力居間協調。
鄉代林一郎、陳孝誠和陳情民眾,見縣政府未給予滿意答覆,分持請願牌及高喊「含冤陳情、盼能餬口」等口號,強調如果不能獲得圓滿解決,他們會重返縣府抗爭,為求生存動作將會愈來愈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