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岳母率眾討債 脅迫前女婿
2014/12/22 06:00
強制罪判刑3至4月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57歲鍾姓婦人為吳姓男子的前岳母,2人有債務糾紛,鍾婦去年率兒子黃男及女兒的男友彭男等人,前往吳男住處討債,彭男不僅對吳男大罵「五字經」,還以手架住其脖子、搜身控制行動自由,法官認為鍾婦等人係以己身在場以達人多勢眾方式,營造對吳男壓力,鍾婦等4人被依強制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彭男被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前岳母鍾婦有債務糾紛,去年10月鍾婦與兒子黃男、女兒的男友彭男,以及彭男的2名友人,前往吳男住處催討債務,彭男在大門前大罵吳男「五字經」,讓吳男感到被羞辱。
吳男出來後,鍾婦等一行人即上前將吳圍住,彭男還出手拍打吳停在住處前小客車,吳見狀欲向前制止,彭以手架住吳脖子對其搜身後再進入吳男客廳,又再以手架住吳脖子,以強暴行為妨害吳男行動自由,案經警方據報前往,查獲上情送辦。
鍾婦與兒子供述,純粹是去要債,並未與吳男起衝突。彭等人僅承認有與吳起口角,但否認有強制他人行為。惟多名證人指證歷歷,且從監視錄影顯示,吳男確實被彭男等人以強暴之方式,妨害其行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