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私宰土狗頻傳 動保團體促嚴辦
2014/12/22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不到半個月查獲3起私宰土狗案,引發動保團體不滿,要求主管機關應嚴格查辦。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提醒,查獲第一次就裁罰10萬元,情節重大者會遭併科罰金100萬元。
前天在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一處工寮,虎尾警分局惠來派出所查獲郭姓男子涉嫌私宰土狗,當場查獲菜刀1把、瓦斯噴燈1個及一具眼睛已突出的黑色土狗屍體,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
郭男供稱,鄰居在台一線發現黑狗被車撞,倒在路旁,撿起來送給他。因為天氣很冷,他才準備菜刀要剁解狗屍下鍋烹煮,獲悉要被罰10萬元,直說「比烤大豬還貴」,後悔不已。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在本月18日、8日也分別在土庫、西螺查獲私宰土狗案,其中發生在西螺的則是一名越南外勞,疑因天冷而殺狗進補。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技正鄭安國說,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的動物為觸法行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5年再犯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罰責相當重,提醒愛好香肉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