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副議長室潑廚餘 林燕祝判賠確定

2014/12/17 06:00

〔記者項程鎮、蔡文居/綜合報導〕國民黨台南市女議員林燕祝不滿申請議會會勘陸橋下陷被臨時取消,懷疑民進黨副議長郭信良從中作梗,林女帶廚餘潑灑郭的辦公室,餿水遍佈辦公桌、沙發與地毯,並痛罵郭:「垃圾,過份!」最高法院判決林女應賠償郭卅萬元確定,還須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天。

林燕祝昨天獲悉判決結果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很不公平,當時的動機很單純,只是為了民眾請託的案件,一切都是為了行的安全,相信這樣的結果,民眾看了也會難過,「日久見人心,就讓社會去評論。」

判決指出,民國一百年五月廿七日,林燕祝預定會勘台南市永康區永大陸橋下陷情形,出發前行程被臨時取消,林女認為是郭信良害的,同年六月一日上午與三名男子帶著二大桶廚餘到議會,把裝有魚、蝦、果皮的廚餘和餿水,往郭的副議長辦公室內辦公桌、沙發與地毯上潑灑。

郭信良控告林燕祝求償二百萬元及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還告她公然侮辱;林女反指郭有黨派之私,郭不該無故取消會勘行程,無意侮辱及貶損郭名譽。

一、二審皆認為,副議長室的大門通常在上班時間都敞開,林燕祝倒的廚餘太多太臭,到場處理警員與清潔人員都能看到與聞到,已貶損郭信良名譽,判林女敗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刑事責任部分,林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四萬元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