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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案開庭 代理董座陳茂嘉︰無犯罪動機

2014/12/06 08:00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頂新黑心油案,在押的頂新代理董事長陳茂嘉五日上午在彰化地院準備庭中否認犯罪,還一度哽咽強調自己沒有犯罪動機,更沒有欺騙、傷害台灣人民的想法與作為,他的家人也是吃頂新的油品,訊後還押;另名被告頂新屏東廠長曾啟明則說,他只負責生產與行政管理,對公司採購業務不清楚,訊後請回。

審判長呂美玲問陳茂嘉認不認罪,陳否認犯罪,並稱去年因大統長基公司混油事件影響,頂新業績驟降四十五%,當時的總經理常梅峯辭職,由他繼任總經理,上任後調整公司體質,將採購權集中,他並下令部屬不准採購飼料級油品。

陳茂嘉供稱,頂新有向上游整合想法,由於越南是亞洲第二大產豬國,他們到越南考察在當地設置熬油廠、原料取得等事宜,期間曾到大幸福公司,大幸福實際負責人楊振益帶他們去看上游的豬肉來源,他當時看到用來製豬油的豬肉有帶血帶腥,不覺得豬肉有問題。

呂美玲問陳茂嘉,他們在越南時曾到生產飼料油的魚油工廠停留半天,卻只在大幸福公司停留二十分鐘,重視動物吃的東西,卻不重視人吃的東西? 陳茂嘉解釋,在魚油工廠停留較久,是因為對工廠內的一套設備有興趣,若未來在越南設廠可使用到該套設備,因此停留較久。 陳茂嘉訊後還押彰化看守所。

以五十萬元交保的曾啟明昨下午出庭,他向呂美玲表示:「我否認犯罪!」並稱任職廠長期間都負責油品生產與行政管理,對採購業務不清楚,他負責把原料油經過精煉後使油品符合人食用。呂美玲調侃說:「那不就等於是把陳皮丟下去後,就可以變出橘子來?真是化腐朽為神奇!」

委任律師認為,曾啟明不負責採購業務,都是按照指示生產作業,卻被列為共犯被告,檢方顯然有誤解。曾啟明訊後請回,呂美玲裁定擇期再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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