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湖口農地違規變停車場 厝邊怨

湖口鄉「綠園社區」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記者王駿杰攝)

湖口鄉「綠園社區」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記者王駿杰攝)

2014/11/28 08:00

〔記者王駿杰/湖口報導〕新竹縣民向本報投訴,湖口鄉「綠園別墅」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雖然未收費,但車輛出入頻繁,造成附近居民生活品質下降,希望能改善。

對此,劉姓地主表示,民國七十多年建商蓋設「綠園別墅」,並將旁邊部分土地變更為停車場供住戶使用,十多年從未接獲任何類似反映,該土地也向稅捐機關繳稅多年,並無違反規定。

投訴民眾說,該農地變更用途作為停車場數十年,已經違反農地農用及區域計畫法,平日上下班時間車輛出入頻繁,不但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品質,也危及孩童上下課的交通安全。

縣府農業處表示,農地作非農業使用屬違法行為,雖基於課稅公平原則,依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地價稅,但有繳稅不等於合法。

農業處指出,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應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還需提出用途,經審查核准才能變更,反映民眾可向鄉公所、縣政府提出檢舉,由於農業單位對用地違法尚無罰則可行,經查核後會移交給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地主限期改善。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