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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廠代燒花蓮垃圾 議員批賺黑心錢

縣議員林朝旺(右二)批林聰賢罔顧鄉民健康。(記者朱則瑋攝)

縣議員林朝旺(右二)批林聰賢罔顧鄉民健康。(記者朱則瑋攝)

2014/11/23 06:00

環保局:前縣長呂國華簽的協議

〔記者朱則瑋/宜蘭報導〕宜蘭縣利澤焚化廠每天處理逾百噸外縣市垃圾,國民黨縣議員林朝旺等人昨到環保局舉牌批評縣府罔顧民眾健康,賺「黑心錢」,縣長林聰賢應向鄉民道歉;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請焚化廠代處理花蓮垃圾,是國民黨前縣長呂國華簽訂的協議,政黨輪替後只能概括承受。 利澤焚化廠位於五結鄉利澤工業區,每天垃圾收受量約六○五噸,宜蘭縣政府和花蓮縣簽訂合約,每天代燒逾百噸垃圾,環保署補助一億六千三百萬元;林朝旺批縣府為了賺「黑心錢」,犧牲鄉民健康。

林朝旺說,焚化廠附近的樹木、農地都種不起來,鄉民也反映空氣很差,宜蘭縣不應該為了收取那點補償金,賠上鄉民健康,這種錯誤政策,林聰賢要負全部責任。

環保局長陳登欽說,環保局每年都會不定期抽驗空氣品質,檢測結果都在標準值內,不會影響健康,民眾不須多慮,而且和花蓮縣簽訂合約,是在環保署提議下,於民國九十五年國民黨籍縣長呂國華任內簽訂,九十九年縣長林聰賢執政,只能概括承受協議,議員有疑慮應向環保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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