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投資變贈送 貪母女霸屋被訴

2014/11/22 08: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李姓男子在台中市一家酒店結識劉姓酒女驚為天人,大力捧場追求後交往,去年元月間李男在台中市購屋置產,因資金調度等問題,原打算將房屋登記劉女名下,因劉女背負卡債無法貸款,轉而登記在劉母名下。但母女倆取得權狀、房屋鑰匙後卻避不見面,雙雙挨告、吃上背信罪官司。

桃園地檢署調查,住在桃園縣的34歲劉女曾在台北市1家高檔便服酒店上班多年,因年紀漸大不適應台北的酒店文化,2年多前轉往台中市1家大型舞場酒店發展,因為是「台北來的」,加上貌美且身材仍保持火辣,在台中的酒國文化也不算過齡,很快就闖出名號、成了紅牌。

不到40歲的李男因常上酒店而與劉女結識,他對劉女驚為天人展開追求,李男因出手大方、風度翩翩且幽默又不失穩重,很快就擄獲劉女芳心。

去年元月間,李男興起在台中市投資置產念頭,看上價值近千萬元的一幢大樓中古屋,他因資金調度與稅務問題,原本打算將房屋登記在劉女名下,但因劉女仍背負卡債無法貸款,轉而約定將房屋登記在劉母名下。不料,母女倆在取得房屋的建物與土地權狀及鑰匙後,就開始避不見面。

李男因此撕破臉,狀告劉家母女背信罪,檢察官調查時,劉女否認背信,指稱是李男表示要與她結婚、要照顧她,自願買屋送她,她曾建議李男用自己名字登記,但李男稱說怕家人知道,才登記在其母親名下,她與母親並非背信。

但檢察官傳喚房仲業者作證,劉姓仲介稱說,李男多次帶著劉女看屋,從未提及要購屋贈送劉女,且李男投資不動產,從來沒用過自己的名字登記。檢察官昨天偵結,將母女倆依背信罪嫌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