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報錯字重印 邱伶樺告選委會
2014/11/21 08:00
〔記者余瑞仁、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選委會印製選舉公報,誤將第六選區(大溪、復興)市議員候選人邱伶樺「擔任立法委員邱創良服務處主任」的經歷,印成「主」法委員,已重印重發,邱伶樺(見圖左)與父親邱創良(見圖右,記者謝武雄攝)指稱,因此接獲許多抗議電話,昨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市選委會意圖使人不當選,並到選委會靜坐抗議,晚上七點多才離開。
指支持者不諒解 影響選情
邱伶樺說,她能體諒選務人員忙中有錯,十六日晚間就寫聲明,希望選委會「切勿重印再分發」,只要登報更正即可,翌日以限時掛號寄出;未料,市選委會十八日仍重印選舉公報,引來選區里鄰長批評她,為了一個字勞師動眾,支持者也對她不諒解,影響選情。
桃園市選委會解釋,發現誤植後,立即向邱伶樺致歉並重印,十八日將更正版選舉公報送達大溪與復興選務中心,十九日才收到邱伶樺的來信;選務人員表示,對方要求在四大報登道歉啟事、並在三家有線電視三天以字幕跑馬燈更正,經評估此有「變相為他人助選」之嫌,更不可行。
選委會:將函文公所澄清
選委會說,更正版的選舉公報委請村里幹事發送,每發送一份都有二.五元交通津貼,並未做白工,將函文給公所,澄清依法重印與候選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