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榮化工不含丙烯產線 准試運轉
2014/11/01 06:00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李長榮化工大社廠復工案,高雄市府昨召開第一次審查會,丙烯生產線仍需重新送計畫書,下次再審查;但不含丙烯的生產線,委員審查同意可試運轉,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八一氣爆後,高市經發局以李長榮化工大社廠違反工業管理輔導法,於八月八日發文令該廠停工。
李長榮於九月二十五日提送申請復工計畫書,由經發局長曾文生擔任召集人,邀集專家學者共九人,包括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陳志勇、工研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組長翁榮洲等組成審查小組,昨召開第一次審查會。
曾文生指出,經書面審查及現場勘查後,李長榮大社廠非使用丙稀生產線的鍋爐工場、纖維工場及複合材料工場,委員同意准予試運轉,期間以三個月為限,期限內需提送試運轉報告,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正式復工。
至於丙稀生產線,委員審查後要求重新提送復工計畫書,擇期再審查。
曾文生強調,李長榮大社廠的復工審查,將採用最嚴格的標準,為市民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