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水杯耐熱度 大廠不合格
2014/10/14 08:00
衛局促限期回收改正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抽驗廿五件市售兒童喝水杯及塑膠食品容器的耐熱度,結果發現「奇哥立體吸管練習杯(一百八十毫升)」、「海綿寶寶吸管練習杯(兩百四十CC)」、「黃色小鴨四階段訓練杯(寬口型兩百毫升)」及「辛巴滑蓋樂活杯(兩百四十毫升)」四款水杯標示最高可耐熱一百廿度,卻未通過耐熱性測試,表現呈現霧化現象,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販售。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四款產品所標示的耐熱溫度為負廿至一百廿度,依規定需通過溫度上限一百廿度達卅分鐘的耐熱性檢測,但測試後,對比未加熱的水杯,四項商品表現呈霧化現象,與標示耐熱度不符,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邱秀儀說,雖然一般家長不會裝盛一百廿度高溫的水給孩子喝,也未有塑化劑溶出,但業者既然標示容器的耐熱度,就必須符合標示,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將沒入銷毀,也呼籲業者應自主管理評估產品的耐熱溫度並正確標示。
奇哥︰暫停銷售 下修標示
對此,奇哥公司邱經理表示,會先暫停銷售這款「立體吸管練習杯」,並將耐熱度標示下修到一百零五度,並強調,水杯在其他安全性檢測上是毫無問題的,若消費者有疑慮可向公司聯繫。
生產「海綿寶寶吸管練習杯」的安怡潔公司業務部協理古賴宗明說,產品通過SGS測試,可耐熱達一百卅度,並非亂標示,需再行了解。
生產「辛巴滑蓋樂活杯」的美弗實業行銷組長周姵如也說,產品通過SGS檢測,可耐熱一百廿度沒問題,將向衛生局申訴,並重新送驗。而記者至截稿前未獲得生產「黃色小鴨四階段訓練杯」的東凌公司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