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環評結論審查 環團質疑屏縣府護航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縣府昨召開環評會議審查「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說明書」結論修正,悠活環評案在今年初已有條件通過,這場會議主要請評審委員確認當初的審查意見,經委員審查結果,確認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屏東縣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等人出席會議,質疑會議召開目的是擔心原來通過的環評結論,在環團提出行政救濟後,會被判決撤銷,才預先自行修改結論文字,以免被撤銷。
昨天會議由悠活委託的開發顧問公司簡報,再由十一位委員針對原審查意見進行確認;最後確認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響評估,且無環評法所列破壞環境之虞。
縣府︰依環署要求審查
針對環團質疑,縣府表示,該案已於去年十二月的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今年公告,不過環保署在八月十三、十四日召開的環境保護業檢討會中,針對各縣市辦理的環評案件結論提出建議,要求審查結論應增列綜合評述及提請委員確認各項審查意見,也就是說不能有「有條件通過」字眼,縣府昨才召開已審竣的「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修正確認會議。
縣府表示,悠活渡假村分六區,使用土地屬國家公園區一般管制土地,編定為鄉村區建築用地,其中一、二區取得合法旅館登記,但三至六區是以集合住宅名義經營一般旅館,縣府已針對違規營業部分開罰二次,對於未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違反環評法,今年六月四日檢送裁處書追繳不法利得一千三百多萬元,但悠活已提行政訴願。
對於結論,洪輝祥認為「太扯了!令人無法接受」,全案沒有開過專家會議,也未追究十四年來對珊瑚生態造成的影響,就這麼倉促通過,質疑縣府為業者護航,環盟已對環保署及縣府的做法提出行政訴訟,要為自然生態爭取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