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配置不足 僅達標準70%
2014/10/01 08:00
〔記者陳彥鈞/新北報導〕根據審計部一○二年度新北市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依「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規定,每區每一萬人應配置消防車一輛,到民國一○二年十二月底止,新北市人口數三百九十五萬餘人,應配置三百九十四輛,但僅配置兩百七十八輛消防車,僅達標準之七十%,顯有配置不足情事。
每一萬人 應配置一輛消防車
新北市消防局搶救科股長洪土容表示,新北市消防局今年編列預算會增加七輛消防車,但每區每一萬人應配置消防車一輛的法令規定,實有窒礙難行困素。
由於消防車輛皆有操作人數的配置規定,如雲梯車須八至十人、水箱車須五到六人始能操作,若以法令規範所述,新北市配置三百九十四輛消防車,至少須有兩千名消防人員待命操作,但新北消防外勤總人數僅約一千七百人,將會形成有車也沒有足夠人員操作的窘境。
另外,車庫放置空間也是難以克服的問題,就以有近廿萬人口的蘆洲區為例,依照法令規定就要配置廿輛消防車,但蘆洲區僅蘆洲、成功兩個消防分隊,平均一個分隊要放置十輛消防車,根本沒有足夠的車庫空間。
洪土容強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為民國七十八年訂定,已不合時宜,新北市消防局會向內政部消防署建議修訂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