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量設限 逾萬身障車須繳稅
2014/09/24 08:00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新北市申請核准的身障免稅車共七萬零五百一十一輛,其中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四○○西西的免稅車佔一成五;稅捐處副處長范愛珠表示,明年起新制上路,排氣量超過二四○○西西將無免稅優惠,初估超過一萬輛車須依差額繳稅。
另外,明年起申請身障車輛免徵牌照稅,須為持身心障礙手冊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否則將不予以核准。據統計,全市不符新制「親等」規定的身障免稅車輛共一千九百六十七輛。
稅捐處消費稅科長瞿美玲表示,若以自小客車為例,明年排氣量二四○○西西以內免繳,二四○一西西至三○○○西西應繳三千九百八十元。
行無礙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表示,每個身障者家庭狀況都不同,有的缺乏親人照顧,也有家庭中身障者不只一人,當然需要比較大的車。
限制親等 應有配套措施
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理事長呂建興則認為,限制二等親以內才可申請,的確可以避免租稅減免遭濫用,但政府應有配套措施。
呂建興說,部分行動不便者除了輪椅,還需要在車內加裝身障設備;且一般輪椅可以摺疊,但電動輪椅卻必須大型車才放得下,單純以總排氣量區分,一定會產生問題。
目前新北市發出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共計四萬八千零八十三張,放置識別證車輛停在路邊收費停車場,不限是否停於專用車位內,均開繳費通立零費率知單;同一車位連續停放至第三日起,才改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
若未放識別證,則直接開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十五日內憑身心障礙手冊、駕照、行照辦理銷單,去年度身障證明銷單金額就達二.二億元。
基層人員透露,過去也曾發現百萬車主憑身障證明銷單,但實務上很難確認是否有冒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