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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政策 馮光遠推三振條款

2014/09/17 06:0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餿油風波持續延燒!台北市長獨立參選人馮光遠昨也推出食安政策。他主張,台北市的自治條例中應制定「三振條款」,只要食物廠商受勞動、環保、食安等重要檢查屢次不合格、情節重大,市府應撤銷其營利事業登記;另市府也應主導問題食品集中回收,主動確認受害者狀況,更應發起代位求償及公益訴訟,追究不法廠商責任。

對此,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認為,她雖贊同惡質廠商應重罰,但食安事件爆發,中央、地方政府都有責任,台北市為消費型態城市,也是食品供應鏈的下游,很難訂定一個「萬靈丹」辦法就解決所有問題。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目前北市府已有幫消費者辦理集體訴訟的機制,只要有消費爭議、廿人以上,消保官都可予以協助。

馮光遠主張,面對握有優勢資源與資訊的廠商,權益受損的市民顯得相對弱勢,因此,市府應發起「代位求償」,也就是市府先賠償給受害民眾,市府再代位民眾,對廠商提出損害請求,向廠商求償。另外,因現行公益訴訟規定門檻極高,由市府主動發起,為市民爭取權益,公益訴訟才有成立和進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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