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千萬遺產 9手足互K大鬥法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又見爭產撕裂親情!育有9名子女的90歲張老太太,身故後名下上千萬元的房產及將近600萬元存款,全被轉移到其中2名女兒名下,其他7名子女得知後大為光火,為了拿回屬於自己的份,7人結盟控告2女侵占母親遺產,雙方各顯神通,在老母親去世前,各自錄下有利於本身的「遺言」,互相指責不孝,甚至大打出手,手足之間,有些都已經當了阿公或阿嬤,卻為爭產反目成仇,法官審理後判決9人重新分配遺產。
有經商 有的當外交官
老阿嬤生前最後2年4個月由3女兒及5女兒照顧,眾子女間常為了母親看護費用問題鬧意見,手足感情失和,老阿嬤2年多前去世,部分子女調查發現母親生前名下2筆價值上千萬元的土地和將近600萬元的存款,陸續被轉移到3女及5女名下,為了追回遺產,7人結盟聯手控告2女侵占,但2女強調是母親生前同意贈與,也是她們照顧年邁母親所應得,雙方為此展開長達一年多的爭產訴訟。
互指不孝 大打出手
法官審理期間,雙方各顯神通,各自祭出在母親生前所錄下的「遺言」,包括母親抱怨哪個子女不孝,或是交代死後要把財產分給誰等,雙方各取對自身有利部分,到了法庭互控對方不孝。
法官要求被告列出照顧母親約28個月的花費明細,發現光是看護部分就高達252萬元,每月平均約9萬元,法官認為當女兒的照顧母親,一天要收取3000元,還不包括伙食、醫療及交通費用,似乎不合情理,張母生前有農保,也曾處理掉一些不動產作為日後安養之用,扣除其他子女過去所分攤的照顧費用,實無必要再支出如此高額的看護費,且被告在轉移母親名下不動產的過程,也未尊重其他兄姊弟妹意願。
法官衡量全案情狀,認為被告2人應將照顧母親期間轉移至名下的該筆存款及不動產歸還,由9名子女共同分配。被告2人對於判決結果不服,決定提起上訴。
該案其中一名委託律師表示,張家環境優渥,9名子女各有不錯成就,有的當外交官,有的經商有成,衣食無虞,只因看不慣彼此對待母親的作法,造成手足感情決裂,張老太太若地下有知,恐怕也不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