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爸戀幼兒園長 3度侵園只為見她
2014/09/16 08:00
送女兒來 父「煞」到她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陳姓男子將女兒送往幼兒園就讀,竟對女園長產生愛慕,不僅半夜潛入園內偷走園長物品,還3度侵入園內不走,只為想見她,甚至被捕羈押期間,還寫信給她、放話會再回幼兒園,新竹地院依竊盜、侵入住宅罪判刑10月。
陳姓男子曾將女兒送到郭女經營的幼兒園就讀,因而認識郭女,7月9日凌晨1點半,趁無人看管之際,破壞幼兒園在後方防火巷所架設門板,循逃生梯攀爬至4樓侵入幼兒園內,竊取郭女手機、護唇膏及茶樹護理凝露。逗留一段時間後,當天凌晨4點多才從幼兒園大門離去。
陳男為能見到郭女,又另行起意,未經郭女同意,當天早上7點半,徒步侵入幼兒園內,經員工多次勸阻後,才從大門離去;事後又在當天8點多、10點多3度入侵,經多方勸阻,仍然不願離去,還躲到幼兒園後門逃生區內。
被羈押寫信「會回去」
經幼兒園員工報警處理,警方當場在幼兒園後方逃生區查獲陳男,並起出贓物。
陳男妹妹告訴法官,哥哥近年來精神狀況不太正常,去年有就醫過幾次,之後相當抗拒,不願就醫,然法官認為陳男應對正常,並無心神耗弱情況。
法官審酌陳男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僅因自我想像欲與郭女能有進一步接觸,竟踰越窗戶侵入園內竊取財物,又多次無故侵入有眾多幼兒身處其中上課、活動的幼兒園內,造成員工、家長、幼兒等人心中惴惴不安。
被判10個月徒刑
陳男審理時最終雖然坦承犯行,但在偵訊及地院訊問時,仍陳述會再前往幼兒園,羈押期間甚至再度寫信給郭女,讓郭女心生恐慌,因此依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判刑7月、侵入建築物罪再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