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旗幟被禁 選將批公所大小眼
2014/09/14 08: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市議員參選人羅文崇協辦三對三籃球比賽,向公所申掛活動宮燈旗遭拒,羅文崇質疑,公所審核大小眼,行政不中立;永和區長吳興邦解釋,羅文崇的旗幟使用競選看板上的競選語言,違反道路宮燈旗設置辦法,且未在競選活動期間懸掛競選旗幟,恐有違反選罷法之嫌。
羅文崇質疑多有議員掛宮燈旗
羅文崇說,四月申請懸掛宮燈旗,都被公所以沒有空位為由打回票,日前見有空位,再度申請,永和區長吳興邦卻以宣傳旗幟不可出現候選人的姓名及圖像為由退件,但滿街宮燈旗都是現任議員的姓名及肖像,質疑區長獨厚現任議員,兩套審核標準,有刻意打壓之嫌。
永和公所︰目前沒選味才可掛
吳興邦解釋,羅文崇的宮燈旗雖是宣傳三對三籃球賽,但使用的「文創永和」不僅與主題不符,又是他競選看板上的字眼,明顯是「競選語言」;另外,懸掛規定是公益活動的旗幟,這項活動的主辦單位與羅文崇無關,協辦單位寫的是「羅文崇服務處」,有競選的嫌疑。
吳興邦強調,依選罷法規定,競選旗幟必須在競選活動期間才能懸掛,懸掛地點必須由主管機關環保局公告;四位現任議員知道「技巧」避開選舉味,他已放寬標準,只要拿掉選舉意象文字,就可以懸掛,他強調絕對堅守行政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