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停,誇張!》公有車位當私有 停到草都長出來
2014/08/23 06:0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這太誇張了吧!公有停車位竟然可以停到長草了。
屏東縣立文化中心停車場共有九十四個停車位,為了方便民眾使用,以往並不收費,沒想到有部分民眾把公有停車場當作自家停車位,長期占據,甚至離譜到車子因為停太久不動,導致車子四週都長出雜草了。
縣府在發現停車場被占用後周轉率太低,因此從本月十六日起採取計次收費,希望遏阻這種情況,但仍有少數車主沒有處理。
城鄉發展處交通科長鍾士彥表示,縣府已經張貼公告,在公有停車場同一個位置停車超過五天沒有移動,縣府會提出公告請車主移走,公告五天後如果車主再不移動,就會委請交通隊將車子拖吊到拖吊場,移置拖吊費為一千元,保管費用每天為二百元,依天數累加計算,至於沒有車牌的車輛如果放置在公有停車場內,仍未處理就報請環保局依廢棄車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