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損店家勞工 慰助金今起申請
2014/08/20 08:0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受八一氣爆影響,周邊營業受損的店家,市府經發局已發放營業損失慰助金;店家僱用勞工停止工作或失業,勞工局對每人發放「停止工作慰助金」一萬元,另從十一日起每日可加領「停工生活慰助金」四百六十元,每月最高可領一萬零一百廿元,最長將發放至市府宣布受損地區道路開放通車日,或工作者自原受僱單位離職為止,自廿日起受理申請。
另外,「氣爆災後復建臨工津貼」第二梯次即日起至廿二日受理申請,提供災民至苓雅區公所、前鎮區公所及衛生局從事災後重建工作,時薪一百一十五元,每月工時最高一百七十六小時(每月二萬零二百四十元),為期三個月。
申請者須攜帶「受營損店家開具之僱用及停工證明書」及身分證,或電洽8124613轉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