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路中施做污水道 竟成停車場
2014/07/31 08:00
〔記者彭健禮/後龍報導〕縣府辦理後龍鎮污水下水道工程,位在馬路中央的豎井工區之間,竟被民眾當成停車場;警方表示,車輛停放道路中央不但違規,若造成碰撞事故,車主將負擔肇事主因的責任,恐須面對被求償等問題,切勿貪圖一時方便。
警方:若發生事故 車主須負責
後龍鎮因進行污水下水道工程,在中山路、光華路等主要道路中央可見豎井工區,工程單位用鐵籬或三角錐圍住工區,維護作業人員及來往車輛安全,夜間還有閃燈警示。
如此完善的「防護」措施,卻使工區被當停車場使用,尤其接近市區維真國中的中山路路段,經常出現工區與工區間,有汽車大剌剌地停放在大馬路中間。
若遭連續檢舉 恐吃上多張罰單
警方表示,工區與工區間,仍屬於道路範圍,車輛停放,已算違規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款九百到一千二百元。現在行車記錄器普及,如有其他駕駛人連續提供畫面向警方檢舉,車主可能會吃上多張罰單。
警方強調,車輛停放於道路中,若造成與他人或他車發生碰撞事故,使得人員傷亡或車輛受損,車主將負擔肇事主因的責任,恐須面臨對方求償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