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姪女 掰與妻比性器大小
2014/07/22 08: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男子性侵及猥褻未成年的姪女,事後辯稱是自己越南籍妻子的生殖器很小,想要看看姪女的生殖器大小,來跟妻子「比一比」,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法官不採信其說詞,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子和兄長一家人同住,98年1月間,他先拿錢給12歲的姪兒,要他外出買炸雞,再趁四下無人之際,強脫年僅13歲姪女的褲子,以手指插入其陰道而性侵害得逞,其間姪女一再反抗卻無法制止,幸好其姪兒買了炸雞之後回家,該男子才停止。
事後被害人向父母哭訴,但其父親考量家庭和諧,要求女兒「算了」,不要去報警。事隔2年之後,被害人的母親因遭受家暴而報警,社工人員前來探訪時,她才說出此事,而被害人的弟弟控訴,指稱曾被叔叔撫摸大腿,檢方偵辦之後,依強制性交及性騷擾等罪將該男子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之後,在強制性交部份判處男子有期徒刑8年,性騷擾則判處拘役50日。男子不服提起上訴,辯稱是自己越南籍妻子的生殖器很小,想要看看姪女的生殖器大小,來跟妻子「比一比」,因此給她200元,而姪女則是自行脫下褲子讓他觀看,並未有任何強迫或以手指插入之行為。
男子並稱,事後雙方以3萬元和解,姪女也坦承並無強制之事。
法官審理之後,認為該男子未通過測謊,且和解書內容為其所撰寫,事後再要求被害人依其意思來抄寫,顯然不是被害人之原意,仍然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及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