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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噪音防制費發現金 挨批換湯不換藥

桃園機場航空噪音雖有機會改發現金,但民代抨擊依縣府規劃,仍是換湯不換藥。(記者邱奕統攝)

桃園機場航空噪音雖有機會改發現金,但民代抨擊依縣府規劃,仍是換湯不換藥。(記者邱奕統攝)

2014/07/14 08:00

過去補助五十多種 盆栽也在內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噪音防制費最快將在八月底改發現金,但發錢時要求鄉民出具切結書,保證領取的噪音防制費是用在縣府環保局公告的噪音防制項目,引來民代抨擊換湯不換藥,與鄉民過去訴求「發現金、自由支配」不符;環保局表示,因防制費非補償金,發放須符合目的,未來也會不定期抽查。

依環保局公告,防制費可補助項目達五十多種,包含裝設氣密門窗、空調設備與包括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等有綠色標章的環保家電,就連室內花草盆栽也有補助,但在申請時需附收據及施工圖、照片等,十分不便,居民因此一直要求改發現金。

鄉代:只將「先買後領」改為「先領後買」

交通部民航局一月修法通過,機場噪音防制費可發現金,且同意縣府修訂「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以切結代替檢據核銷,民眾只要出具切結書,保證領取的噪音防制費是用在噪音防制相關項目即可,不必另外提供收據,環保局以不定期抽查不特定居民方式,只要查到用途不符切結,就將追繳,預計八月召開縣政會議修訂,最快八月底即可實施。

大園鄉民代表游吾和說,鄉民訴求一向都是防制費改發現金,且自由支配,但以縣府目前規劃只是將「先買後領」,改為「先領後買」,且鄉民簽下切結書後,日後若用途不符,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縣府此舉只是將審核責任推給民眾。

里長:為換而換 浪費且不環保

蘆竹市海湖里里長王家慶也說,海湖里大部分位在二級防制區,過去的兩次補助,住宅相關修繕工程都已具備,且未損壞,根本不需要再裝設氣密門窗或空調,還有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等家電也都有了,起碼可用上數年都不用汰換。

他並指出,就是因為無汰換需求,且基於環保、避免浪費,民眾才會要求發現金,讓大家可以把錢用到有需求的地方,但改發現金仍限制項目,「就算是綠色標章家電,兩年換一次也不環保。」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表示,防制費是補助而不是補償,除非中央修法將防制費改為補償金,所以使用需符合用途,才會要民眾切結書,民眾若不願簽切結書,也可採原先的檢據請款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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