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北區保管場拆3年 取車不便惹怨
2014/07/10 08:00
配合100年台灣燈會撤除
〔記者鄭鴻達、蔡政珉、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北區違規車輛保管場已經拆除三年多,造成竹南、頭份地區民眾的違規車輛被警方拖吊後,全部送往位於苗栗肉品市場旁的拖吊場保管。挨罰還要大老遠跑去領車,簡直折騰人,民怨沸騰,要求覓地速建新拖吊場,不要再勞民傷財。
縣警局:已覓得用地闢建
縣警察局交通隊回應,已編列八百一十萬元預算,將在頭份大橋旁的溫診所附近一點六公頃空地,闢設新保管場,計畫明年提送縣府與議會,若順利通過即可動工,啟用後可望解決民眾取車不便的困擾。
原本位於苗北藝文中心旁的北區違規車輛保管場,因配合縣府民國一百年在運動公園舉辦台灣燈會,需要活動空間,縣警局在九十九年拆除。
民批挨罰還得大老遠領車
民眾抱怨,從竹南、頭份到原北區保管場,平均距離約一點七公里、三公里,路程只要五分鐘、七分鐘,現在到苗栗肉品市場旁的保管場取車,距離約十四公里,約須花費二十多分鐘,路程與時間都倍增,實在很不方便。
江姓民眾說,違規被開紅單罰款,心情已經很差,還要另外花錢大老遠搭計程車去取車,並繳納拖吊費及保管費,荷包大失血且浪費時間,真的一肚子火,希望趕快在竹南、頭份地區興建新的保管場。
交通隊表示,近期常有民眾檢舉頭份、竹南地區的車輛違規停車,因此加強拖吊,目前全縣共有六輛拖吊車,今年上半年在頭份、竹南拖吊的數量分別為七十六輛,十六輛。縣警局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勿違停妨害他人通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