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2國中通學步道 列禁菸場所
2014/06/10 08:00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繼今年初創全國先例、公告一○三所國小通學步道為禁菸場所後,高市衛生局昨加碼,宣布自七月一日起、全市指定卅二所國中通學步道也列為禁菸場所,違者最高可裁罰一萬元。
最高罰款萬元
高市衛生局推動無菸空間,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規定,於去年八月訂定高市公告指定禁菸場所作業要點,再於今年一月二日公告指定一○三所國小通學步道為禁菸場所。
經數月檢視,評估成效不差,昨日宣布通學步道禁菸方案延伸到國中。
衛生局說明,為避免學生受二手菸危害,公告學校會規範禁菸範圍,並依各校情況設計無菸通學步道禁菸標示,採立牌或噴漆。
衛生局統計,一○三所國小通學步道公告為禁菸場所,五個月來共接獲四件陳情,但稽查人員到場並未發現吸菸事實,研判當事人已被勸離或自行離去。
官員坦言,稽查人員接到檢舉、趕赴現場需一段時間,降低當場查獲違規抽菸率,但因有法源依據,且現場設明顯標示,相信對吸菸族仍有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