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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瓦斯鋼瓶 路邊攔查取締

2010/03/18 06:0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消防局即日將聯合交通大隊等單位,對業者將逾期瓦斯鋼瓶放置車上規避檢查,展開不特定地點、機動取締,以免這些形同地雷的鋼瓶危害市民安全。

消防局表示,這項路邊攔查勤務,是以載運液化石油氣容器逾期鋼瓶及分銷商未於容器標示商號、電話等車輛為取締目標。

一旦發現違反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4、75、76條等相關規定,將依消防法第42條規定處2萬至10萬元罰鍰。

另外,若發現有其他違規事項(如偷斤減兩等),將通報消保官及其他主管機關查處,另車輛違規事項由交通大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規定查處。

高雄市目前液化石油氣分裝場3家、分銷商270多家,消防局近日將會同警察局交通大隊規劃查察時段、地點以彈性運用等方式加強路邊攔查。

消防局長陳虹龍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也歡迎民眾檢舉,如發現瓦斯業者有違規載運液化石油氣容器情形,請向高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舉發,電話:227-1055分機165(上班時段)或119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夜間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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