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三七五減租換約 糾紛頻傳

2010/03/04 06:00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三七五減租正值6年的耕地租約更換期,但因地價飆漲,舊規不敷現況等因素,出現「小地主,大佃農」狀況,雙方為續約吵翻天,屏東縣最近一口氣接到20幾起訴願案,縣府建議中央應適度檢討舊制規定,與時俱進。

三七五減租的契約訂定以6年為1期,去年底正好到期,地主與佃農應該進行換約,但縣府訴願委員會卻接到20多起訴願案,請求官方介入調解。

社會變化 佃農社經逆轉勝

縣府指出,雖然訴願狀況不盡相同,主要是因為地主與佃農的社經條件出現消長,或因地價顯著變化,出現「小地主,大佃農」的逆轉現象,加上過去這套實施多年的陳規久未修改,常不符合現況,衍生諸多糾紛。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地主以擴大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為由,要將放耕地收回,但依據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必須承租人與地主的收支都是正值,地主才得以收回,若地主的收入是負值,因擔心地主收回土地是準備出售,因此則先需透過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

礙於陳規 地主難收回土地

屏縣訴願委員會表示,這項政策實施已60年,地主與佃農的社經地位早已改變,甚至出現地主比佃農還要弱勢的逆轉現象,卻礙於法令收不回土地。

訴願委員會舉出一個實例。屏東市郊的地主擬收回約5分耕地,遭佃農拒絕,但依據佃農申報的所得稅資料顯示,佃農全戶收入僅為40幾萬元,出租人若收回耕地,會導致承租人失去家庭生活依據,依規定地主不得收回。

其實,經過深究整體所得相關文件,佃農申報的40幾萬所得中,竟有20幾萬元是利息所得,若以目前銀行利率來看,推估佃農至少有2千多萬存款,但地主卻不能收回自家土地,顯失公允。

縣府表示,這1、20年隨著地價不斷上漲,問題不斷浮上檯面,地政或農政單位應進行通盤檢討,減少不必要爭議,在地主與佃農的權益保障取得平衡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