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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扮裝可能觸法

2007/10/06 06:00

刑法第159條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載明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若穿著警察制服執行公務則觸犯刑法第158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法界表示,公務員的制服、官銜,代表執行公權力的一種象徵,不可隨便穿著。不過若純屬噱頭、戲劇表演性質,沒有讓人誤以為真有犯意,如綜藝節目的短劇演出,並不構成觸法。(記者黃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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