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煙排入水溝 最高罰百萬
2007/10/04 06:00
〔記者唐聲揚/基隆報導〕不少餐飲業為了避免油煙飛散遭抗議,常以導管將油煙引入溝渠,不過,現在起這樣的行為也被視為空氣污染行為,一旦被環保局勸導改善不聽,餐廳或攤販等營利單位可罰十萬到一百萬元,非營利的個人違法,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
環保署已在今年四月十二日公告這項污染行為,十月一日起開始取締,基隆市環保局為讓餐飲業瞭解新規定,昨天召開說明會,與會約六十家業者,其中多數是屢被民眾陳情抗議的店家,包括熱炒店、燒烤店、便當店、早餐店。
環保局將優先針對這些「黑名單」店家進行輔導改善,除了要求拆除引入溝渠的油煙導管,必要時需加裝油煙處理設備,若污染情況再不改善,就要開罰。
環保局指出,烹飪難免產生油煙,但處理與未處理、處理不當差別很大,沒有妥善處理造成的空氣污染相當嚴重,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尤其會引發肺癌、鼻咽癌、口腔癌,若以油煙污染特性區分,快炒、燒烤污染更是嚴重。
環保局歷年稽查也發現,大部分餐飲業都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不是將油煙廢氣排到空氣中,就是接管至排水溝,避人耳目,這種作法時間一旦久了,水溝會因油垢而發生阻塞,衍生惡臭、滋生蚊蟲與老鼠等衛生問題。
環保局希望業者儘速加裝油煙濾材、擋板等防污設備,油煙量大者,可考慮採用靜電集塵機;至於一般家庭,如果油煙大,照樣要注意,否則也要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