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壢高中游泳池、體育館活化 擬打造中小型運動中心
〔記者李容萍/中壢報導〕市長鄭文燦昨勘察設校二十年的市立內壢高中游泳池、綜合體育館暨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活化案,他表示,考量與內壢焚化爐回饋游泳池的競爭關係、內部設備老舊與需提供師生使用等情況,因此將提高活化案的投資金額,採政府補貼型的委外營運模式,由政府與業者各出資適當金額,全面改善成為中小型運動中心,目標在今年十月完成上網招標,明年暑假前重新開張,讓內壢高中運動中心不僅供校內師生使用,也能提供給附近居民更優質的運動空間。
10月招標 明年暑假前重新開張
內壢高中校長王炎川指出,內壢高中已獲教育部體育署、市府共補助三百五十萬元進行綜合體育館一樓游泳池修繕,包括加熱天然氣鍋爐汰換、增設淋浴間熱泵輔助加熱系統等,預計十月完工;而為提高游泳池使用效益,供鄰近民眾使用,去年辦理綜合體育館暨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OT(營運移轉)計畫委託技術服務,目前已完成可行性評估,預計九月辦理招商,希望朝中小型運動中心經營,嘉惠鄰近居民與無泳池學校的學生。
將委外營運 師生居民共用
王炎川說,委外營運招商案經參考桃園多座運動中心案例,預計委外年期為五年,除了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九十格的停車空間外,綜合體育館一至四樓規劃游泳池、韻律教室、健身房、柔道教室、桌球、綜合球場、看台等設施,預計民間投資四百萬元;預期一年可節省人事、管理、水電等費用超過三百萬元,另預估一年可增加土地租金和固定權利金六十萬元及營運權利金第一年約五萬元。
考量內壢高中師生的需求,鄭文燦認為,投標者需承擔公益型支出,業者將收益較少,這項計畫若要成功,需以政府補貼型委外營運模式招標,並提高投資金額,至少由政府與業者各負擔七百五十萬元,以約一千五百萬元經費讓業者評估相關設備的建置,同時應給予廠商至少十年的營運期,讓綜合體育館徹底活化成內壢高中運動中心,平日提供師生使用,晚間與假日可以展現其營運價值,讓既有設施發揮最高效益。
市府教育局指出,市轄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者有建國國小、新明國小、平興國中、楊梅國中;龍潭高中游泳池也已完成委外簽約,預計七月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