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國中操場 24年租金破億
2019/04/23 06:00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國中、頭屋國中、僑文國小、龍坑國小、東河國小部分校地為私有地,苗栗縣政府每年須支付超過五百六十五萬的租金,約佔全縣教育預算萬分之五點六,對財政吃緊的苗縣府是沉重開銷,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表示,將逐年爭取補助,並加強與地主溝通,盼陸續以協議價購方式協助學校取得校地。
苗縣府教育處說,通霄、頭屋國中、僑文、龍坑、東河國小早期建校時,由地方居民無償捐地作為校地使用,但因未留下產權轉移書面資料,近來地主後代或新地主承繼土地所有權後,紛紛要求收租金,校方也只能配合,但光是通霄國中操場租金每年就高達四百一十八萬,且已支付廿四年,龐大開銷成為沉重教育負擔,縣府更因此遭審計部糾正。
年繳418萬 苗縣府協議價購破局
自去年底苗栗縣負債逾六百億,而今年教育處年度預算約一百億,通霄國中自一九九五年開始向福智寺支付操場租金,教育處曾多次提出協議價購,但寺方傾向收租維持穩定收入而破局。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已努力價購五處承租校地,但因財政窘困窒礙難行,且許多土地產權所有者不只一人,眾地主意見分歧,使得協商倍加困難。徐強調,目前將依急迫性逐步盤點,掌握各校產權資訊,未來再設法爭取經費。
另4校部分校地為私有地 逐年籌錢買
教育處國教科長林采香說,租金標準皆依各地申報地價,除通霄國中外,龍坑國小一百一十六萬、頭屋國中十八萬、僑文國小九.五萬、東河國小三萬,合計縣府每年支出租金達五百六十五萬。
林采香強調,若要購回土地,依苗縣府財力無法負擔一次性支出,但仍會持續向地主提出協議價購,並逐年爭取財源,盡力打造完整教學環境。